闽种站〔2017〕8号
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种品比试验工作的通知
各承试单位:
现将《2017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种品比试验实施方案》寄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要做好辖区内试验点的检查指导工作。
附件:2017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种品比试验实施方案
2017年2月9日
抄送: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各供种单位,存档。
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7年2月9日印发
附件:
2017年福建省水稻新品种品比试验实施方案
一、试验目的
鉴定评价水稻新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及其它重要特征特性,为我省水稻品种区试选拔参试品种提供科学依据。
二、承试单位和参试品种
承担早、晚稻品比试验任务的单位和联系人见表1,承担中稻品比试验任务的单位和联系人见表2。共有76个品种(包括对照)参加早稻迟熟组、中稻组、晚稻中熟组和晚稻迟熟组的试验,具体参试品种见表3~5。
三、种子提供和接收要求
1.供种量与供种时间:参加早、晚稻品比试验每个品种提供3.0公斤,参加中稻品比试验每个品种提供2.0公斤;各供种单位所提供种子必须确保种子质量,尤其是发芽率和纯度;包装要扎实,每包种子内外应有品种标签,标明品种名称和试验组别。参试种子早稻组要求在2月20日前,中稻组要求在3月25日前,晚稻组要求在4月1日~30日前送达省农科院水稻所。
2.寄种要求:参试品种务必直接送达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郑长林同志收(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邮编:350018 ;收件人:郑长林;电话:0591-83403274、13959196740)。
特别提示:试验种子不得采用“托运”、“普通包裹”、“快件包裹”等方式运寄,否则不予收取。未按照规定时间、数量、方式寄送种子的品种取消试验。
3.种子接收:参试品种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编号后统一寄送给各承试单位,各承试单位收到试验种子后应及时核对品种数量,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省种子总站良繁科联系。
四、试验设计与管理
(一)试验田选择:应选择当地有代表性水稻土壤、肥力水平中等偏上、排灌方便、形状规正、大小合适、肥力均匀的田块。试验田前作应经过匀地种植,秧田不作当季试验田,早稻试验田不作当年晚稻试验田。
(二)试验设计
同一组试验应在同一田块进行。采用简比法设计,不设重复,每个小区面积13.4平方米(0.02亩)。小区长方形,长:宽=2:1。试验田四周应设置保护行,保护行不少于4行,种植对应小区品种。
(三)栽培管理
1.播种移栽:采用播种移栽方式;催芽前种子应作消毒处理;所有品种同时播种、同时移栽;播种量、秧龄、行株距、每穴苗数等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
2.栽培管理:(1)施肥水平中等偏上,切忌偏高或偏低;(2)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3)及时防治病虫害;(4)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鸟、鼠、禽、畜等危害试验;(5)其他栽培管理措施按当地大田生产习惯。
五、观察记载与结果报送
(一)观察记载
试验基本情况、播种期、移栽期、始穗期、齐穗期、成熟期、整齐度、杂株率、抗性、株高、亩有效穗、结实率、千粒重、实收小区稻谷产量等。
(二)结果报送
各试点务必专人负责试验,确保试验过程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试验结束后,早稻于8月30日前、中稻于10月30日前、晚稻于12月5日前将记载本盖章后寄到省种子管理总站良繁科和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并发电子邮件至:zhiking@126.com与 qs83403274@163.com,资料整理按品种编号排列填写。
六、稻瘟病抗性鉴定
品比试验稻瘟病抗性鉴定只进行室内人工接菌鉴定,由福建省农科院植保所承担,种子由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统一提供。
七、其它事项
1.承试单位在播种前应将田间安排示意图报所辖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和省种子管理总站良繁科。若试验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请将相关图文资料存档并及时报告,以便核实。
2.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应督促承担品比试验的单位做好品比试验工作,确保试验任务顺利完成。
3.当品比试验对照品种的产量低于同组参试品种平均产量时,增设该组平均产量为产量对照指标。
相关附件:
附件2:品比试验承试单位及参试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