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消2017年玉米品种引种备案号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对国审品种不能实行省际间引种备案。现撤消以下三个国审玉米品种在新疆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引种备案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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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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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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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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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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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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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科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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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审玉2015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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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玉(201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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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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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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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单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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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审玉20166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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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玉(201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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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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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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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尔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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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审玉20156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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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玉(201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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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米奇贝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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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以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