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3号
新疆九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的“丰葵JF1号”(登记编号:GPD向日葵(2017)650152,农业部公告第2612号)和河北绿丰种业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丰葵001”、“丰葵002”(登记编号: GPD向日葵(2017)130160、GPD向日葵(2017)130159,农业部公告第2624号)等3个向日葵登记品种,侵犯了由哈尔滨丰葵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并独家授权黑龙江坤禾种业有限公司使用的“丰葵”商标,不符合《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依据《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河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主管部门审查、申请,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复核,决定撤销“丰葵JF1号”“丰葵001”“丰葵002”3个向日葵品种登记。
现予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