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棉花品种试验方案
一、试验目的
通过田间试验、品质检测、抗性试验,鉴定棉花新品种的丰产性、抗逆性、适应性、纤维品质及综合表现,客观评价参试品种特征特性与生产应用价值,为棉花品种审定和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二、参试品种及分组情况
河南省棉花品种区域试验设4组:春棉3组,参试品种33个(不含对照),夏棉1组,参试品种8个(不含对照);生产试验设3组:杂交春棉1组,常规春棉1组,参试品种5个(不含对照)。夏棉1组,参试品种2个(不含对照)。春棉对照为鲁棉研28,夏棉对照为中棉所50。
三、供种要求
1、生产试验提供种子用量15kg。区域试验第一年提供两年参试品种种子:春棉12kg,夏棉15kg;各供种单位应保证种子质量,寄种时包装扎实,包内要有品种标签、注明百粒重、键籽率和种子发芽率,并附寄品种说明书。如种子质量不合格影响试验结果的,参试单位自行负责,主持单位不考虑再进行下一年的试验。
2、各供种单位2019年3月15-20日将参试品种种子按规定数量邮寄或送到省种子管理站,统一编号后发送各承试点。各试点收到试验种子后应按照试验方案及时对品种名称、种子数量和种子质量进行检查,并进行发芽试验,发现问题及时与主持单位联系解决。
四、试验设计及要求
1、选地和播种:播种前种子应进行消毒处理,直播或育苗移栽及播种量按当地生产习惯, 同组试验应在同一田块进行,同组所有品种必须同期播种。试验地选在地力均匀、土地平整、不受其它物体影响、前茬作物一致、排灌条件较好、交通方便的田块。
2、田间设计:要选择有代表性,前茬作物一致,地面平整,肥力均匀,灌溉排水便利的地块作为试验田。
(1)区域试验:随机区组排列,3次重复,小区面积≥20m2,每小区3-6行,试验区周边种植保护行不少于4行;各试验点自行设计田间排列图。
(2)生产试验:随机区组排列,2次重复,小区面积≥150m2,每小区6行以上,试验区周边种植保护行不少于4行;各试验点自行设计田间排列图。
五、田间栽培管理
试验田的栽培管理水平应略高于当地大田生产水平,同一区组的同一项管理措施应在同一天内完成。
1、播种时间:春播棉4月中下旬播种,夏播棉5月下旬-6月上旬,具体时间按当地适宜播种期。
2、种植密度:杂交春棉每亩密度2200~3000株,常规春棉2500~3500株,夏棉4500~6000株(按当地种植方式酌情合理稀植,同一试点含杂交和常规棉的,按密度下限种植)。各试点应按规定密度保证一播全苗。
3、肥水管理:按当地施肥水平和施肥方法施肥;根据天气和土壤水分含量,适时适量浇水或排水,满足全生育期棉花生长所需水分的要求,做好抗旱排涝工作。
4、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播前可用病虫防治药物统一处理种子。棉铃虫可根据虫害发生情况适时防治,要及时防治其它害虫。
5、化学调控:视棉花长势和气候情况适当化调,注意调控均匀,同一试验药剂一次配制完成,不漏行、不漏株。
6、打顶:根据当地气候情况和棉花生育进程适时打顶。
7、收花:棉花吐絮后5-7天为最佳采收期,应及时采收。
六、田间调查记载项目及取样方法
将当天调查记载结果记入《棉花品种试验记载表》,并及时整理填写《棉花品种试验年终报告》。
选取有代表性的两个重复各小区中间行20株(不包括两端植株)作为取样行,生育时期、整齐度与生长势按小区调查,其他性状调查在取样行中调查。
1、生育时期
记载各小区出苗期、开花期、吐絮期(各期达到50%的日期)和生育期(从出苗期到吐絮期的天数),取两次重复平均值。
2、整齐度与生长势
出苗期、开花期、吐絮期目测各小区植株形态的一致性和植株发育的旺盛程度。整齐度与生长势的优劣均用1(好)、2(较好)、3(一般)、4(较差)、5(差)表示,取两次重复平均值。
3、农艺性状
第一果枝节位在棉花现蕾后调查;株高、单株果枝数、单株结铃数在9月15日前调查。
(1)第一果枝节位:棉株果枝的始节位,即棉花现蕾后从下至上第一果枝位置。
(2)株高:子叶节至主茎顶端的高度。
(3)单株果枝数:棉株主茎果枝数量。
(4)单株结铃数:棉株个体成铃数。直径在50px以上的棉铃为大铃,包括烂铃和吐絮铃;比大铃小的棉铃及当日花为小铃,3个小铃折算为1个大铃。
4.种植密度
(1)设计密度:按株距和行距换算出666.7m2面积的株数。
(2)实际密度:收第一次子棉时,调查每小区实际株数,换算成666.7m2面积的株数。
(3)缺株率:实际密度与设计密度的差数占设计密度的百分率。当实际密度高于设计密度,百分率前用“+”号表示,反之用“-”号表示。
5.田间病情调查
各区域试验承担单位于枯萎病和黄萎病发生高峰期在各小区调查1次,采用5级法病情分级标准进行病情调查。病情分级标准如下:
(1)枯萎病病情分级标准
0级:外表无病状。
1级:病株叶片25%以下显病状,株型正常。
2级:叶片25%-50%显病状,株型微显矮化。
3级:叶片50%以上显病状,株型矮化。
4级:病株凋萎死亡。
(2)黄萎病病情分级标准
0级:外表无病状。
1级:病株叶片25%以下显病状。
2级:叶片25%-50%显病状。
3级:叶片50%以上显病状,有少数叶片凋落。
4级:叶片全枯或脱落,生产力很低。
病株率(%)=(发病总株数÷调查总株数)×100%。
病指=[各级病株数分别乘以相应级数之和÷(调查总株数×最高级数)]×100。
七、考种及取样
1.单铃重:吐絮盛期,每小区在取样行采摘第5-10台果枝第1-2果节吐絮正常的50个铃,晒干称重,计算平均单铃籽棉重为单铃重。
2.子指:测定单铃重的籽棉样品分品种轧花后,在每品种的棉籽中随机抽取100粒称重,所得百粒棉籽重量为籽指。重复2次,取平均值。
3、不孕籽率(%):在每小区的铃重材料中,随机取样100粒籽棉,拣出不孕籽数,即为不孕籽率,每品种两重复求平均值。
八、产量计算
1、收花轧花:每组试验至少要准备三次收花袋,并根据区号及品种代码编号;在收花适期内分小区采收,新收籽棉要及时晾晒。采收、晾晒、贮藏等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防止错乱。轧花前应彻底清理轧花车间和机具,用专用小型皮辊轧花机分轧;每轧完1个样品,机具应清理干净。
2、霜前籽棉、霜后籽棉:10月25日以前所收籽棉(包括僵瓣)为霜前籽棉,10月25日至11月10日所收籽棉为霜后籽棉(青铃花不计产),按小区计。
3、衣分(%):捡出僵瓣后充分混匀的籽棉(包括霜前籽棉和霜后籽棉)中取1公斤轧出皮棉称重,计算衣分。重复两次,求平均值。
4、籽棉、皮棉总产量:各小区霜前籽棉与霜后籽棉之和为籽棉总产量。将籽棉产量乘衣分换算成皮棉产量。
5、僵瓣率:僵瓣重量占籽棉总重量的百分率。
6、霜前花率:霜前籽棉重量占子棉总重量的百分率。
7、亩产量一律以公斤计算,各项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九、品质检测
各承担单位将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参试品种测定单铃重的皮棉充分混匀,每品种取100g于11月10日前寄送至各组别主持单位(棉样袋上请注明组别、试验类型、试验地点、品种编号),由主持单位统一寄送检测纤维品质。检测采用HFT9000大容量测试仪进行,主要检测上半部平均长度、断裂比强度、马克隆值、整齐度指数、反射率、黄度、伸长率、纺纱均匀性指数等指标。
十、试验总结和记载要求
1、试验要求:各试点务必专人负责试验,根据本试验方案和生产试验规程认真搞好试验,保证试验质量,并逐项填写田间试验记载表,做好原始数据的记载,记载表及试验总结一式两份。
2、调查记载结果的寄送:各试验承担单位于6月25前、9月2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将《棉花品种试验苗期报告》、《棉花品种试验生育中期调查表》、《棉花品种试验调查记载表》和《棉花品种试验年终报告》寄送各主持单位,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承试人签名;有条件的试点要求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记载表及试验总结应按试验方案中的品种顺序填写,以便进行数据汇总分析。
3、年终报告:试验承担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棉花品种试验年终报告》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年终报告分别寄送至省种子管理站试验科和主持单位各一份。
4、试验报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试验作报废处理:
(1)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试验的意外中止。
(2)某试点一组试验有3个(含)以上小区缺株率超过15%或误差变异系数超过15%。
(3)某试点内平均皮棉产量低于全组所有试验点平均皮棉产量50%或低于50kg/666.7m2。
(4)试验结果明显异常的。
(5)其它严重违反棉花品种试验技术规程和严重影响试验科学性的试验点。
(6)12月15日之前未寄送《棉花品种试验年终总结》或未发电子邮件的。
5、数据分析和品种的评价:
(1)数据分析:各承试点如实、及时做好试验数据的记载,各承担单位和主持单位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综合评价,均用皮棉总产量进行方差分析和多重比较,生产试验不进行方差分析和多重比较。
(2)对品种的评价要客观、公正:苗期要将气候对品种出苗影响,苗期长势、整齐度和抗病性等农艺性状作简单的描述;
中期要对品种的结铃性、长势、抗病性以及气候对中后期结铃的影响作简单描述;单株铃数要求每小区调查中间行20株(不包括两端植株),然后平均求之;单铃重要求在吐絮盛期,每小区在取样行采摘第5-10台果枝第1-2果节吐絮正常的50个铃,晒干称重;
年终总结要详细,包括对品种株型、铃型、前中后期长势长相、丰产性、抗病性、典型突出的性状等作详细的描述。
十一、试验保密工作
(1)各参试品种由河南省种子管理站统一密码编号,各承担单位严禁接待育(引)种单位、有关企业考察、了解参试品种情况,各承试单位在年终总结寄送前,要对所有的试验数据保密,各参试品种单位对承试点人员行为的干预,承试人员有权拒绝,并及时向省种子站试验科汇报情况,如有违规将依法严肃处理。
(2)各承担单位所接受的试验种子只能用于生产试验或区试试验,在确保试验顺利实施后多余种子及由参试品种产生的繁殖材料要及时销毁,不能用于育种、繁殖和交流等活动。
十二、联系方式
河南省种子管理站,联系人:刘桂珍,电话:0371-86150569,E-mail:lgz508@163.com。
河南省农科院经作所,联系人:李武,电话:0371-61317853,E-mail:cotton168@163.com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