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9年省春季鲜食大豆品种试验的通知
各市、有关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品种承试、申报单位:
根据《种子法》和《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春季鲜食大豆品种试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试品种及承试单位
2019年浙江省春季鲜食大豆品种区试、生试的参试品种、申报单位以及承试单位详见附件。
二、试验设计与要求
区域试验采用完全随机区组设计,重复三次,小区面积13平方米(10×1.3米,沟30厘米),3行/区,株距0.25米,密度1.2万株/亩。采用穴播、人工定苗,每穴2株。生产试验采用大区对比,大区面积0.5亩,不设重复,设置在不同田块的应同时增设对照品种。试验区四周设保护行。试验地要求安排在地势平整、肥力较好、排灌方便、前茬一致的地块,最好两年以上没有种过大豆。播种、施肥等田间管理按当地习惯进行,要求小区和品种间田间管理一致。
三、相关检测、鉴定和分析
各类测试统一编码后送样。品质分析、转基因检测委托农业部农产品与转基因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承担,品质分析样品由省农科院作核所提供,转基因检测种子由省种子管理站统一送样,DNA指纹检测委托中国农科院作物所承担,大豆花叶病毒病抗性鉴定委托南京农业大学承担,炭疽病抗性鉴定委托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承担;品质品尝样品委托浙江省农科院作核所种植提供,我站组织专家鉴定。
参试品种的DUS测试,由申请者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自主或委托农业部授权的测试机构与区试同步进行,也可登录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www.cnpvp.cn/)的“DUS测试”专栏中查询。2020年开始报审品种要求提供DUS检测报告。
四、观察记载和总结
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记载考查按《浙江省大豆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试行)进行,要求及时整理试验资料,试验结果严格按《浙江省大豆品种试验报告》格式和试验方案的品种顺序填写,盖章后于2019年9月1日前报我站品种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承担抗病鉴定、品质分析、转基因和DNA指纹检测的单位应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鉴定和检测结果报我站品管科,同时发送电子稿。
五、其它事项
(一)各品种申报单位应在3月10日前提供种子,区试11包,每包1公斤;生试8包,每包4公斤。每个供试样品在寄送时应用纱网袋或纸袋外包装塑料袋,避免破包造成种子混杂。每个品种装在大包里,并挂内外标签。逾期不供种作退试处理。
(二)续试品种需提交标准样品,数量两包,每包1公斤,国家和省级品审办各留存一包。标准样品使用有足够强度的纸袋包装,并用尼龙网袋套装。包装袋上标注样品编号、作物种类、品种名称、育种者、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承试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接文后将植物检疫要求书分别寄往各供种单位,供种单位办妥植物检疫证书后再分别寄至各承试单位。
(四)根据财政有关规定,各承试单位需与我站签订有关协议,明确责任,及时提供正规发票,由我站支付试验费用。
(五)试验主持单位及联系方式: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联系人:李燕,联系电话:0571-86757073。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