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关于印发2020年河北省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水稻品种试验承担及供种单位:
现将2020年河北省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年度试验任务。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2020年3月4日
2020年河北省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
一、试验目的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鉴定评价参试水稻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及其它重要特征特性的表现,为河北省水稻品种审定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试验实施方案。
二、试验设置
(一)试点。承试单位6个,各试点均承担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任务(见附件1)。
(二)组别。参试品种共计28个(不含对照,下同。见附件2)。普通组区域试验品种13个,生产试验品种3个,对照品种为垦育38;优质组区域试验品种12个,生产试验品种3个,对照品种为津原E28;特种组区域试验品种3个,对照品种为冀糯1号。
三、试验供种
(一)时间及方式。供种单位务必于3月15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将种子寄到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以下简称为省农科院滨海所,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滨海大街东段,邮编:063200,联系人:张启星,电话:13703159679),由省农科院滨海所统一寄(送)到各承试单位。
(二)供种数量。第一年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为8.5千克,第二年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为9千克,生产试验品种供种量为25千克。
(三)供种要求。各供种单位应及时供种,所提供种子为非包衣种子,并务必确保品种的真实和种子质量,寄种时包装内外应当有醒目的品种标签,注明品种名称、参试组别、数量、千粒重和发芽率等,包装扎实。
四、试验设计与管理
(一)试验田选择。应选择有当地稻土壤代表性、肥力水平中等偏上、排灌方便、形状规正、大小合适、肥力均匀的田块。试验田前作应经过匀地种植,秧田不作当季试验田。
(二)田间设计。区域试验采用完全随机区组设计,3次重复,小区长方形(长宽比为2:1~4:1),小区面积13.33平方米(0.02亩),四周设保护行(保护行种植对应的小区品种),同一试验组应在同一田块进行。生产试验采用对比法排列,不设重复,大区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全区收获计产,周边设保护行。
(三)播种和移栽。各承试单位应当采用杀灭恶苗病、干尖线虫病的药剂对参试种子进行浸种,无论区试还是生试,同组试验所有品种同期播种、同期移栽,播量和每穴插秧苗数按当地生产习惯掌握。育苗移栽,不抛秧、不直播。
(四)栽培管理。管理措施与当地大田生产相同,施肥水平中等偏上,切忌偏高或偏低,保证品种潜力的充分发挥;严禁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及时防治病虫害,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鸟、鼠、禽、畜等对试验的危害,保证试验的安全有效。
五、特性鉴定
鉴定、检测样品由省农科院滨海所在分种子时按检测用种量分出,并寄往各指定鉴定、检测单位;标准样品在生产试验阶段抽样,样品寄送至省种子管理总站生产管理科。
抗病性鉴定、DNA指纹检测、转基因成分检测、米质检测费用由各参试单位承担,于5月30日前,按照鉴定、检测单位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请留存缴费依据,方便检测单位核实)。因未按要求缴费导致缺少鉴定、检测结果的,试验数据不予汇总。(缴费附言请注明:“河北区试水稻参试品种名称、××项目检测费”)
(一)抗病性鉴定
鉴定对象:区域试验品种
鉴定单位:天津市植物保护研究所
联 系 人:杨秀荣,电话:022- 86433381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17公里处,邮编:300381
鉴 定 费:1000元/份
收款账户:天津市植物保护研究所
收款账号:12001650472050001462
开 户 行:建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二)DNA指纹检测
检测对象:区域试验品种
检测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王洁,电话:010-82108786 82105873
地 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
检 测 费:1000元/份
收款账户: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收款账号:110060435018002634046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农科院支行
(三)转基因成分检测
检测对象:区域试验第二年品种
检测单位:天津海世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庆伟,电话:022-27950255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17公里处,邮编:300384
检 测 费:1500元/份
收款账户:天津海世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2001650472050000034
开 户 行:建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四)米质检测
检测对象:区域试验品种(普通组第一年品种除外)
检测单位:中国水稻研究所
联 系 人:王晓莹,电话:0571-63370354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水稻所路28号,邮编:311401
检 测 费:600元/份(其中香稻米900元/份、黑米700元/份)
收款账户:中国水稻研究所
收款账号:33001617235050004535
开 户 行:建行浙江省分行富阳支行
(五)DUS测试
DUS测试由参试单位自主或根据试验组别生态区域委托农业部授权的相应生态区域内的测试机构完成。申请者自主测试的,应于播种前30日内,将测试方案报省种子管理总站备案。
(六)蒸煮品质检测
优质组、特种组品种试验在收获后适时进行蒸煮品尝鉴定,委托省农科院滨海所组织实施。
六、试验要求
(一)各承试单位收到试验种子后,应按试验方案及时对品种名称、种子数量和质量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省种子管理总站和有关供种单位联系。妥善保管试验种子,注意防潮湿、防鼠害、防混杂。为避免发生种植混乱,各承试单位在育秧、插秧过程中要留存田间种植图。
(二)各承试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方案中的参试品种安排试验,不得自行增减品种。按照《河北省水稻品种区域试验技术规程》要求,认真调查,逐项填写试验记载档案,不得漏项、空项。省种子管理总站将对各试点记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记载档案应当打印,不得更改记载档案表格样式。各承试单位务必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水稻品种区域试验结果记载表》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省种子管理总站,纸质版需在首页和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米质检测分析样品由指定的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1)提供,提供样品试验点应在试验保护行中收取稻谷样品,黄熟时及时收获,手工轻搓脱粒,自然适温晾晒,不暴晒,确保样品谷黄熟饱满、无病虫害、无穗发芽、无霉变,于10月30日前将每品种0.6千克样品寄至省种子管理总站。
(四)各承试单位若发现影响试验准确性或有可能导致试验报废的有关情况,如出苗问题、灾害性天气等,应立即报告省种子管理总站,并于3日内将文字材料和电子照片报送至邮箱,以便核实、确认。
七、联系方式
单 位: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103号
邮 编:050031
联系人:品种管理科 刘林斌 电话:0311-85697870
生产管理科 马元武 电话:0311-85697906
邮 箱:hbpinguan@163.com
附件:1.2020年河北省水稻品种试验承试单位
2.2020年河北省水稻品种试验参试品种
查看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