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部分主要农作物品种拟撤销审定的公示
黑品审[2020]7号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经黑龙江省第九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拟对3个玉米、水稻品种撤销审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4日)。公示期内,品种选育单位或品种权人如有异议,可向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反映,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以及异议品种近两年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销售发票复印件、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通过邮政EMS或快递公司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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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拟撤销审定目录(第十四批)
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