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和2号”玉米品种更名信息的公示
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泰和2号”玉米品种更名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向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异议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71-6285043,邮箱:nmgpzsy@163.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13号,邮编:010010)。
附件:
作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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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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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定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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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育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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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品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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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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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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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审玉2020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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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邦泰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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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邦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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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