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2022年度河北省冬小麦展示评价品种的通知
各有关种子企业、品种选育者:
为加强我省各渠道审定和引种备案冬小麦品种的展示交流,促进品种的更新换代,为加强品种监管提供依据,我站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冬小麦展示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评价品种要求
展示评价品种应为近5年通过国家审定或河北省审定、引种备案,适宜在河北省相应生态类型区推广种植的冬小麦新品种,其中审定品种自愿参试,已引种备案的品种应当全部参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种子的,提交书面材料说明。连续两年不参试的引种备案品种,对引种者和备案品种将进行重点监管。本展示评价试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展示评价工作安排
(一)展示安排。2021-2022年度安排冬小麦展示评价试验点2个,分别设在石家庄市赞皇县(冀中南区域)和唐山市滦南县(冀中北区域),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一宣传等方式,开展冬小麦展示评价工作。
(二)试验设计。展示评价试验设冀中南水地组、冀中南节水组、冀中南优质组和冀中北水地(优质)组,对照品种:冀中南水地组的对照品种为衡4399;冀中南节水组的对照品种为石麦22;冀中南优质组的对照品种为师栾02-1;冀中北水地(优质)组的对照品种为中麦175。试验采用间比排列,不设重复,展示面积每品种60-100平方米,种植行数不少于18行,全区收获计产。
(三)展示观摩。在冬小麦生长关键时期,组织展示评价试验点举办展示观摩开放日活动,对社会公众开放,各参展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品种选育、种子经营使用等人员前往各展示点观摩。
(四)展示评价。在冬小麦生长后期,组织专家进行田间考察。依据专家田间考察意见及展示评价试验结果对品种进行综合评价,并通过相关形式进行公开发布,为风险提醒品种撤销审定、撤销备案和推荐农业主导品种提供依据。
三、展示评价申请要求
品种选育者或具有品种使用权的种子企业(需提供授权材料),均可申请参加展示评价试验,并于8月25日前将《2021-2022年度河北省冬小麦展示评价试验申请表》(见附件)和相关授权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河北省种子总站生产信息科邮箱。
申请者需按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试验用种4公斤,供种方式及供种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媛
电 话:0311-85697906
邮 箱:hbshengchan@126.com
附件:1. 河北省引种备案小麦品种目录
2. 2021-2022年度河北省冬小麦展示评价试验申请表
河北省种子总站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