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品种的公示
国品审办〔2021〕4号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稻、大豆、棉花)及第六次(玉米)品种审定会议初审、复审通过以及拟撤销审定的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23日)。初审通过品种的各试验点试验数据、汇总结果等,可登录全国农技推广网(www.natesc.org.cn)行业体系“品种区试”栏目查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包括异议内容、异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区试处白岩、鲍志猛,电话:010-59194512、59194189,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邮编:100125,邮箱:qgnjzxpzqs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品种创新处武婷婷,电话:010-5919314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邮箱:zyspzc@agri.gov.cn。
附件: 1.初审通过品种目录
2.复审通过品种目录
3.初审通过品种简介
4.复审通过品种简介
5.拟撤销审定品种目录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