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和《关于做好同一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16〕21号)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引种备案要求的42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小麦39个,稻3个)予以公布。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备案信息由引种单位提供。引种单位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区域和种植季节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品种主要农艺性状、栽培技术要点、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的告知工作。
附件:1、2021年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目录(第二批)
2、2021年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结果(第二批)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23日
内容附件: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