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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和《关于做好同一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16〕21号)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引种备案要求的42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小麦39个,稻3个)予以公布。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备案信息由引种单位提供。引种单位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区域和种植季节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品种主要农艺性状、栽培技术要点、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的告知工作。

      附件:1、2021年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目录(第二批)

      2、2021年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结果(第二批)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23日

内容附件: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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