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北方稻区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和《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沿黄灌区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农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包头市农牧科学技术研究所、巴彦淖尔市现代农牧业事业发展中心,水稻品种试验主持单位、承试单位:
2022年3月4日,我中心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自治区水稻品种试验总结会。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及会议决议,制定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北方稻区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和《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沿黄灌区水稻品种试验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品种试验顺利开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