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九届四次会议审核同意,决定撤销“五丰优淦3号”等23个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省级审定,撤销“Ⅱ优838”等27个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引种许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停止生产、广告;自2023年3月1日起,上述品种停止推广、销售。
特此公告。
附件:1.撤销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省级审定品种目录(第五批)
2.撤销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引种许可品种目录(第五批)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