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鲁农审函字〔2023〕第1号
关于提交2023年玉米、棉花、大豆、水稻品种审定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育种单位: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已完成试验程序的玉米、棉花、大豆、水稻品种,育种者申请审定的,须向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1.《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见附件1);
2.主要育种人填报《山东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主要育种人登记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意见;
主要育种人应满足以下要求:第一、主要育种人应在品种选育过程中确有贡献;第二、主要育种人不得为公务员;第三、非育种单位人员比列不得超过30%。
3.DUS测试报告原件;
4.非转基因检测报告原件或转基因安全证书;
5.联合体及特殊用途试验品种还需提交:
(1)区域试验(两年)、生产试验总结报告;
(2)抗病鉴定、品质分析、DNA指纹鉴定原件;
(3)特殊用途品种还需提交特殊用途检测等支撑证明材料原件;
6.照片和实物,具体要求见附件3;
7.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8.完成试验程序各作物品种名单
(1)省统一安排生产试验名单(见附件4);
(2)各作物自主生产试验品种名单(见附件5)
请相关育种单位将书面材料装订成册连同样品等一并于2023年2月17日前寄送到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601室,联系人:郭璇,电话:0531-81608102,邮编:250100),同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邮件至sdseedpg8102@163.com。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允许在5日内补正,提交材料不全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审定,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定。
附件:1.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
2.山东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主要育种人登记表
3.照片和实物具体要求
4.2022年统一试验四大作物生产试验品种名单
5.2022年各作物自主生产试验品种名单
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