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种子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定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引种备案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做好同一适宜生态区省级审定品种引种工作,加快良种推广步伐,满足我市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现就2023年开始的审定品种引种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引种备案品种
引种备案作物种类为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拟引种备案品种为已通过省级审定的、符合同一适宜生态区域要求的合法有效品种。
二、加强适应性试验管理
(一)科学制定试验方案。引种者应当在拟引种区域开展不少于1年的品种适应性试验,试验点不少于5个(引种武陵山区的水稻品种试验点不少于3个),按照我市生态类型合理布局、有代表性;试验对照、小区面积、种植密度等原则上参照我市各审定作物生产试验执行;应明确各试验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基本信息。
(二)及时做好试验方案备案。引种者应当在试验播种后30天内,将适应性试验方案(含委托开展的抗性鉴定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件及电子版报市种子站品种区试科备案,同时抄送试验所在区县的种子机构备案。
(三)开展试验抽查。申请者应将试验原始数据、照片等资料建档并长期保存,确保可追溯。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或生长成熟期,各区县种子机构要对试验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市种子站将不定期对试验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与试验方案不符的、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应重新开展试验后方可备案,或列入企业(个人)不征信名单,三年内不能在我市开展引种备案有关工作。
三、规范引种备案申报
(一)申报材料
1.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请表原件。
2.拟引品种简介,并附每个试验点该品种苗期、花期、收获期植株、果穗、籽粒彩色照片各1张。
3.拟引品种适应性试验总结原件。在拟引种区域开展不少于1年的品种适应性试验总结材料,包括试验方案、承试单位、承试联系人、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
4.拟引品种抗病性鉴定报告原件。由我市品种抗病性鉴定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品种抗病性需达到重庆市品种审定标准。玉米2个主要病害为感或穗腐病鉴定为感的品种,暂缓引种备案,须再进行1次抗病性鉴定。
5.拟引品种品种审定证书及审定公告复印件。
6.未撤销审定证明原件。
7.拟引品种授权委托书或协议书原件。
8.引种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拟引品种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10.拟引种备案品种真实性、申请材料真实性、引种责任承诺书原件。
(二)其他事项
引种者应按照《重庆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有关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各单项材料在首页加盖引种单位鲜章,全套材料加盖骑缝章,材料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编上页码,报送纸质件1份、电子扫描件1份和品种简介部分WORD电子文档。每年11月10日之前报送市种子站品种区试科,逾期未报的顺延到下一批次办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重庆市种子站品种区试科8013室,邮编:401121。
联系人:朱世国023-89133715、19923352582;邮箱:452689552@qq.com
重庆市种子站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