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55次会议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分别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蔡芸菲(电话:0571–86757065,邮箱:362349676@qq.com,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彭福祥(电话:010–59191621,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