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海市、江苏省、青海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名称等信息的公示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现将2023年上海市七届二次、江苏省第七十四次、青海省九届五次农作物品种审定会议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名称等信息(详见附件1、2、3)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材料分别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异议人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同时本人签字;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楼坚锋(电话:021–64052907,邮箱:shzyglc@163.com,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宋锦花 (电话:025–86263525,邮箱:1095397928@qq.com,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邮编:210036)
青海省农作物种子站 许媛君(电话:0971–8247236,邮箱:13086276923@163.com,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60号,邮编:810000)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彭福祥(电话:010–59191621,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