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种子管理站关于做好2024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种子管理部门,相关引种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引种条件
引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引种应符合《关于贵州省开展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17〕31号)及同一生态区域相关要求。
2.在中国境内没有营业场所或经常居所的境外机构和个人,在贵州省申请引种备案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种子企业代理。
3.引种备案品种抗病性指标应当达到《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要求。
4.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还应当经过品种权人的同意。品种选育者为多个人或多个单位的需共同授权。
二、加强试验管理
(一)制定试验方案。引种者应当在拟引种区域开展不少于1年(1个生产周期)的适应性和抗病性试验。适应性试验点参照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区试对应生态区组布局,试验面积为生产试验面积。抗病性试验由省内区试抗病性鉴定单位参照我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对应病害,按照抗病性鉴定技术规范进行。
(二)试验方案备案。引种者应将品种引种试验方案(含委托开展的抗病性鉴定方案)、《2024年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试验信息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贵州省种子管理站备案,同时抄送试验所在市(州)级种子管理部门备案。水稻、玉米和大豆于2024年5月10日前,小麦于2024年9月10日前报送。
(三)适时开展检查。申请者应将试验原始数据、照片等资料建档并长期保存,确保可追溯。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或生长成熟期,各市(州)种子管理部门要对试验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总结,我站将不定期对试验情况进行抽查,对引种品种抗病性鉴定试验进行现场考察。对抽查中发现与试验方案不符并存在弄虚作假的,应终止试验,同时下一年度不能在我省开展引种备案有关工作。
三、规范备案申报
(一)备案材料
1.《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表》(见附件3)原件;
2.《2024年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品种介绍》(见附件4)原件;
3.每个试验点该品种苗期、花期、收获期植株、果穗、籽粒等典型性状表现的彩色照片各1张;
4.引种适应性试验总结原件,同时附各试验点签章(字)总结;
5.由贵州省品种试验抗性鉴定单位出具的主要病害抗性鉴定报告原件;
6.品种审定证书及审定公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引种者具有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品种权人或品种选育者的委托书或协议书原件,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还应当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9.引种品种的未撤销审定证明原件(审定年限在10年以上品种);
10.引种品种真实性、申请材料真实性、引种品种非转基因及引种责任承诺书原件(引种者对引种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隐瞒品种真实性,没有如实填写信息或故意隐瞒备案品种缺陷,出现适应性和安全性造成生产损失的,责任由引种者承担);
11.其他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
(二)申报时间
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申报书(见附件2),并编制目录与页码。要求提交原件的材料,必须加盖鲜章,不得使用彩打(印)件、传真件,申报书盖骑缝章,报送纸质件1份和《2024年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品种介绍》(见附件3)Excel版。2024年7月1日至31日受理小麦备案材料,2024年11月1日至30日受理水稻、玉米和大豆备案材料。
四、联系方式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0号 贵州省种子管理站
邮 编:550001
联系人及电话:赵梓婷 0851-85281299
邮 箱:gzszzglz2023@163.com
附件: 1.2024年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试验信息表.xlsx
5.种子管理站关于做好2024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贵州省种子管理站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