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提交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为规范我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管理,现就提交审定品种标准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样品时间
(一)2023年以前通过广西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至今未向国家库提供合格标准样品的申请者,须在2025年1月25日前提交标准样品。
(二)2024年通过广西审定的品种标准样品须在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
对于逾期未提交标准样品的品种将按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处理。
二、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
(一)数量。申请者负责将标准样品一式两份包装好,每份样品净重量要求:玉米、大豆不少于1500克,水稻不少于1000克。
(二)质量。芽率达85%以上,不得进行包衣和其它药物处理。
(三)包装。每份标准样品种子分别用尼龙网袋包装,要结实牢固,要防散、防混杂、防潮。包装物外要标示该品种相关信息,每一包装袋内请务必放入四张种子标签。标签标明: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审定编号、父母本名称、选育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选育单位公章。种子标签将作为原始凭证物,将与种子包装在一起进行长期保存以备核查。
三、标样的寄送和接收
申请者要按时将标准样品、真实性承诺书及标样清单一式2份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七星办公区2号楼604室,联系人:罗扬浪,电话:13977182053)。
四、其他
2024年完成试验程序的品种并从2025年起申请试验的品种,申请者如未按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提供试验种子,供自治区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留取标准样品的,视为撤回申请。
附件:1. 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2. 送交标准样品清单
3. 标签标注内容
4. 2023年前通过广西审定未向国家库提供合格标准样的水稻品种清单
5. 2023年前通过广西审定未向国家库提供合格标准样的玉米品种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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