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省际间同一适宜生态区域玉米品种引种备案试验申请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引种管理,规范玉米品种引种备案试验工作,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开展云南省玉米品种引种备案试验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云南省玉米品种引种备案试验申请适用于拟在云南省引种推广的玉米品种,且该品种已在其他同一适宜生态区域通过审定。
二、申请条件
(一)引种单位应为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的企业。
(二)申请引种备案的品种应在原适宜生态区域种植表现良好,具有较高的产量、优良的品质和较强的适应性、抗逆性等特性。
三、申请时间
引种备案试验申请时间自每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请各申请单位和个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
1.《引种品种适应性试验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3.引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4.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品种特性介绍,包括品种来源、特征特性、产量表现、品质指标、抗逆性等详细信息,需提供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
6.引种适应性试验方案,内容应参照统一生产试验要求设计。
7.承诺书(见附件2)。
8.自有品种自行参试情况说明,非自有品种需提供育种单位出具的授权书。
以上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1份至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24号(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品管一科。
五、试验安排
经评审通过的引种备案试验申请,由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云南省玉米品种引种区域划分布局在1个区域开展试验。每个区域试验点按照分布于3个县5个点设置,各试验点间海拔差距不得小于100米。不再设置扩区域引种试验。
试验点应按照玉米试验技术规程和标准进行试验操作,认真观察记载品种在本地区的生长发育情况、适应性、抗逆性、产量表现等数据,并及时提交试验总结报告。
六、监督管理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应当组织辖区内种子机构对引种备案试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对试验结果盖章确认,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试验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引种备案资格。
引种备案试验结果将作为品种在本地区引种备案的重要依据。对于试验表现优良、符合《云南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的品种,将予以引种备案公告;对于试验不合格的品种,不得在本地区引种推广。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欣,0871-65356545;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24号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品管一科。
附件:1.引种品种适应性试验申请表
2.承诺书
3.云南省玉米品种引种区域划分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